随后,陈先生找到了记者帮忙调查此事的真相。陈先生坚称,他从未在这家影楼拍过婚纱照,但他的妻子却出现在了这里,这让人误以为他是为店铺做广告,以此进行虚假宣传。他希望这家店能够给予一个合理的解释。
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对陈先生的妻子很熟悉,但电脑中搜索不到有关他们拍摄信息。这样一系列的问题便困扰着陈先生:如果顾客在店里拍照,那么他们是否有权将这些照片挂在门口用于推广?不经过顾客同意而挂上去,不仅侵犯了隐私权,还可能触犯肖像权。
顾客来到影楼拍照本身就是一种信任,而影楼也应该尊重顾客的合法权益。如果没有顾客允许的情况下,将其照片用于商业宣传,无疑是违法行为。这也是《民法典》规定的一种侵犯个人肖像和隐私权的情形。
同时,商家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在未经个人的允许使用客户照片进行商业推广是一种明显侵犯个人肖像权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受害方有权要求赔偿,并可以自行协商赔偿金额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涉及公开道歉并支付赔偿。此时记者提醒陈先生,在索赔时应提供充分证据,以避免被视为讹诈。此事件也提醒婚纱影楼必须确保技术质量,同时保护好每位顾客的隐私和肖像權,不得无故使用其作为商业宣传,并应依法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