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陈先生找到了记者帮忙调查此事的真相。陈先生坚称,他从未在这家影楼拍过婚纱照,但他的妻子却出现在了这里,这让人误以为他是为店铺做广告,以此进行虚假宣传。他希望这家店能够给予一个合理的解释。
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对陈先生的妻子很熟悉,但电脑中搜索不到有关他们拍摄信息。这样一系列的问题便困扰着陈先生:如果他们确实在店内拍摄了婚纱照,那么这些照片是否可以随意展示用于推广?需要顾客允许才能挂上去呢?顾客的隐私权是否应该得到保护?
这一连串的问题在陈先生心中盘旋。他认为,顾客来到影楼拍照本身就是对其信任的一种体现,而影楼也应当尊重顾客的合法权益。不经客户同意,就将其照片用于商业宣传,不仅侵犯了肖像权,还触犯了隐私权,这是一种违法行为。
同时,店家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商家未经个人同意就使用客户照片进行商业推广,是明显侵犯个人肖像权和隐私权的情况。在中国《民法典》规定下,受害方有权要求赔偿,并可自行协商数额;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最终,经过协商双方达成了协议:除了公开道歉外,还需赔偿损失。此时记者提醒陈先生,在追求正义时应保持理性,不要因为此事而产生讹言之嫌。
作为一家婚纱影楼,它们必须确保技术完善,同时保护好每位顾客的隐私權利。在使用个人的照片作为宣传之前,一定要征得当事人同意,并且在获得同意后提供一定补偿。这次事件中,当涉及赔偿问题时,该影楼没有推诿,也没有逃避,而是积极地承认错误并采取措施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