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陈先生找到了记者帮忙深入了解了这件事情的真相。据他所说,他从未在这家影楼拍过婚纱照,而他的婚纱照却意外出现在这里,这让人误以为他是为该店做广告,以此进行虚假宣传。他希望店里能给予一个合理的解释。
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好像认识陈先生的妻子,见到她很熟悉。陈先生立即否认自己曾来过这家店。接着,工作人员在电脑上搜索有关他们拍照的信息,但结果并未找到任何相关资料。
这样一连串的问题便萦绕在了陈先生的心头:如果顾客真的在店内拍摄,那么他们的照片是否可以无限制地挂在门口作为商业广告?是否需要顾客的允许才能这么做?顾客在此拍照,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用作广告,是不是侵犯了他们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
顾客来到影楼拍照本身就是对其信任的一种体现,影楼同样应该尊重顾客的一切合法权益。不经客户同意而将其照片用于商业推广,无疑是在侵犯客户的肖像权和隐私权,这是一种违法行为。
同时,店家也意识到了自己的不当行为。在没有个人的明确同意下使用客户照片进行商业宣传,对于法律有着明确规定,即使协商不成,根据《民法典》的相关条款,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最终,经过双方协商达成协议,一方面要求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另一方面,也警示所有婚纱影楼必须提高技术标准,同时保护好每个人的隐私权。如果要用个人照片作为广告宣传,一定要事先征得同意,并且提供相应补偿。这场事件中,可以看到影楼积极面对错误、诚恳改正这一点值得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