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上海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使用盗版软件向微软赔偿217万余元。这是第一起微软在中国起诉大型国有企业侵犯其软件著作权的案件,亦是迄今为止微软在中国获得最高金额赔偿的案件。 在业内专家看来,微软起诉国企不是纯粹的维权行动,而是杀鸡儆猴,威慑企业。以知识产权之名、行垄断之实,这实际上是微软独特的反盗版销售模式。有消息称,微软在中国的收入80%是利用反盗版作为压力来迫使企业付钱。 世界各地反微软垄断的行为持续了近20年,却无法撼动其霸主地位。 大众保险被判罚217万 大众保险,成立于1995年初,是由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等26家大中型的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在上海注册成立的股份制商业保险公司,注册资本 11.46亿元。 2008年,微软监测用户登记的数据库时,发现大众保险大量使用微软旗下Window2000等软件,与大众保险购买10套Office XP许可及5个Wincal 2000客户端许可软件的购买记录大相径庭。 微软为此立即委托律师向大众保险发出律师函,要求其对微软软件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回馈。直到2009年2月,大众保险与微软达成《会议纪要》,约定大众保险采购微软的Office Standard等635套软件,但是当大众保险提出将采购费用降至30万元以内的要求时,微软断然拒绝,谈判破裂后一纸诉状起诉大众保险。 法院随后根据微软申请前往大众保险进行取证,而被调查的10台电脑和11台服务器均使用了微软的盗版软件。微软起诉大众保险安装使用了9种盗版软件共计450套。审理后,浦东法院判大众保险赔偿微软217.2846万元。 事实上,微软早在1999年就起诉了北京亚都科技集团,理由是其通过盗版光碟擅自复制使用其软件产品,从而拉开了讨伐盗版的序幕。此后微软又开始炮轰盗版软件的开发者和销售者。 2009年8月21日,名震一时的番茄花园版WindowsXP创立人及管理人员孙显忠和洪磊因侵犯微软知识产权,各被判处3年半有期徒刑和100万元罚款。同年9月22日,非法预装、销售微软软件的宏图三胞被判赔70万元。 “在陈永正任职微软大中华区总裁时,微软反盗版的强度稍微有所降低,主要是与大客户签署软件合同,但是微软大中华区新任总裁上任以后,为了抓业绩,可能不得不加强反盗版的力度,”中国信息产业评论家方兴东5月4日接受时代周报采访时表示,“这是因为,通过反盗版来进行销售是微软在中国的主要收入模式。十多年来,微软在中国始终没有一个正常的销售模式。” 微软反盗版销售模式 “微软在中国市场上进行反盗版,是一个可持续的经济活动,可以说,他们发现了反盗版其实比卖正版还要赚钱,”中国商业软件联盟创始人孔为平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这一块市场很大,利润很丰厚。” 方兴东表示,微软坚持全球统一价,却非中国消费者所能承受得起的,唯有通过法律手段来威慑。他指出,微软采取法律手段有两种层面,即媒体造势和隐性谈判。 大众保险可谓是微软打造的最新经典案例。在群发给媒体的声明中,微软称,2008年到2009年期间曾多次要求大众保险公司停止侵权行为,但大众保险公司并未对此作出积极回应。 然而,大众保险副总裁马兴对微软声明却颇有微词:“微软中国在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之后,没有就事论事,而是大肆向媒体宣传,是想给社会施加压力,让中国用户接受其长期以来实行的高价垄断策略,有炒作之嫌。” 微软的强势攻击无疑让大众保险大伤元气。自2003年上市受阻后,大众保险在上百万元的诉讼负担下亦举步维艰。更甚的是,大众保险的诚信亦因侵权案件蒙上阴影。微软此举对其他企业的威慑可想而知。 不过,这种威慑作用真正发生作用则是在第二个层面。据于维东透露,微软会有一套内部沟通体系和数据库监测,来跟踪大企业的购买情况和使用情况。方兴东指出,微软掌握了盗版情况,底下的代理商和法务部就给各个企业发律师函,再由当地代理商出面与企业沟通,提出正版购买优惠(报价往往比较高),否则诉诸法律,但打官司耗时长,成本高,所以个案就可以起到威慑作用。 “微软在中国的收入80%是利用反盗版作为压力来迫使企业付钱。这确实是杀鸡儆猴。在这个模式下,你不单要看到217万元的索赔额,而且要看到之后每年几千万、几亿美元的收入,”方兴东表示,“销售与罚款并重,客户在微软面前完全没有讨价还价的能力。” “这其中有一个非常微妙的产业链。微软、律师事务所、微软的法务部、微软的代理商与反盗版的各地政府机构,有一整套运营和分层的模式。”方兴东如是说。 反垄断案上演近20年 马兴此前接受媒体采访的时候亦表示:“我们当时认为微软软件的定价不合理,有垄断之嫌,不能你说赔多少就多少吧?”他同时表示将提起上诉,指控微软涉嫌垄断。时代周报记者据此联系大众保险,但至今仍未有回复。 事实上,微软垄断之说由来已久。自1990年起,微软就陆陆续续地接到关于涉嫌垄断的控诉。2004年3月,欧盟反垄断案尘埃落定,判决微软滥用视窗操作系统的市场垄断地位。2004年8月27日,美国加州多个城市政府起诉微软滥用其在个人电脑操作系统领域垄断地位,对商品制定不合理价格。2005年12月7日,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裁定微软在韩违反公平贸易法及相关法规。微软的反垄断案上演了近20年,却依旧无法撼动其霸主地位。 相比之下,大众保险上诉微软涉嫌垄断,难免有“匹夫之勇”的嫌疑。“单个企业是没办法起诉微软。反垄断是一个耗资巨大的工程。”方兴东表示。微软在中国的垄断地位毋庸置疑,尤其是在个人操作系统、服务器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等领域。 方兴东指出,微软并不是按照正常的市场行为来制定合理的价格,而是靠法律强制性威胁手段来促进销售,“除了微软,没有一个企业会到律师行跟企业销售产品,这不可能发生在一个竞争市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