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e7自燃机主起诉Samsung将于本月30日在广州开庭

Note7自燃机主起诉Samsung将于本月30日在广州开庭

10月26日,封面新闻记者从Note7自燃机主广州回先生处获悉,他起诉Samsung要求道歉并赔偿一案,将于本月30日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开庭。

据回先生介绍,该案于去年起诉,原本定于今年1月开庭,但因管辖权问题,案件从广州黄浦区人民法院移交至越秀区人民法院,近收到了越秀区人民法院的传票。

目前,Samsung方面对此案暂无回应。

2016年9月26日,在广州工作的回先生购买了一款SamsungNote7手机,刚使用了13个小时,这款手机便发生自燃,并烧坏了他搁置在旁边的电脑。为此,回先生与辽宁购买Note7手机并同样发生自燃的“第5炸”机主张先生一道,前往北京,委托工信部下属的中国泰尔实验室对燃烧原因进行检测。

2016年10月18日,工信部下属的中国泰尔实验室出具了对这两部手机的检测结果:张先生的手机“因烧损严重,无法推定起火原因”;回先生的手机则为:“样品未发现外部加热痕迹,样品的热损毁由电池自燃所致,电池由右下角的位置开始燃烧”。

2016年11月29日,在经历了检测手机、与Samsung协商,到中消协投诉等一系列“较真历程”后,辽宁张先生同意了Samsung方面退还手机原价5988元钱的处理方式,并接受了对方发放的200元退货红包。

但是,回先生并未接受类似处理方式,他将Samsung告上了广州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回先生告诉封面新闻记者,该案原本定于今年1月开庭,但因管辖权问题,该案后来移交到了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我要求Samsung方面首先承认对中国消费者存在欺诈行为,并为其欺诈行为作出道歉,其次是按照中国法律对我进行3倍赔偿,并依法一并赔偿我被Note7手机烧坏的电脑。”

对此,封面新闻记者与Samsung中国方面负责对外宣传的公关人员取得联系,但截至发稿,对方暂未回复。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来源: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记者 刁明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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