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陈先生找到了记者帮忙了解事情的真相。陈先生坚称,他从未在这家影楼拍过婚纱照,但他的妻子的照片却出现在了这里。人们看到这个广告牌,误以为他为这家店做广告,以此进行虚假宣传。陈先生要求店里给予一个合理的解释。
工作人员回应说,他们似乎认识陈先生的妻子,并对她很熟悉。但是,当他们在电脑上搜索关于夫妇俩的拍摄记录时,却发现没有任何相关信息。
于是,一系列问题开始困扰着陈先生。他质疑,如果他们真的在店内拍摄了婚纱照,那么店铺就有权利将照片挂在门口用于推销?是否需要顾客的同意才能这样做?顾客在此拍照,是不是应该享有隐私权?
顾客来到影楼拍照本身就是对其信任和尊重,而影楼也应当尊重顾客的合法权益。如果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用作商业宣传,这不仅侵犯了肖像权,还可能违反法律规定。
同时,店铺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在使用客户照片进行商业推广之前,不得未经个人同意,便直接使用。这明显侵犯了陈先生的肖像权,根据《民法典》的相关条款,顾客有权要求赔偿,并且可以自行协商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索取补偿。
最终,双方达成了协议:图片要公开道歉并支付损失赔偿。此事也提醒所有婚纱影楼,在技术层面必须严格执行,同时保护好个人的隐私权。在使用个人照片作为广告前,要先征得当事人同意,并确保双方达成一致后再进行宣传。此外,对于涉及赔偿的问题,也应提供充分证据,以避免误解或诽谤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