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司司长苏洁 图片来源:中国网
中新经纬客户端6月13日电 在国新办13日就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情况举行的新闻释出会上,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司司长苏洁表示,目前电动车的社会保有量已经超过了2.5亿辆,为了保证电动自行车的使用安全,要注意充电的位置,坚决避免人车同屋。
有记者问,电动自行车在我们国家发展非常迅猛,同时事故也多发,应急管理部有没有什么应对措施来应对这些多发的事故?另外普通使用者如何安全使用?
苏洁表示,从近年来的情况看,我国电动自行车发展是非常迅猛的,据初步统计,目前电动车的社会保有量已经超过了2.5亿辆。电动自行车一方面给大家的出行确实带来了方便,但是从另一方面看,由于违规使用,特别是违规充电引发的一些火灾事故,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从2018年5月起,应急管理部在全国组织开展了电动自行车的综合治理,并且通过总结在治理期间的各地一些有效做法,做了进一步规范,会同工信部和市场监管总局,修订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在规范里面,增加了电器安全效能等强制性标准,进一步提升了电动自行车本质安全的水平,这个标准在今年4月15日已经实施了。
为了保证电动自行车的使用安全,苏洁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的使用者做到“四个注意、四个避免”。
一是要注意产品的质量,坚决避免不合格产品。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合格产品,坚决不要私自改装、拆装电动自行车。
二是要注意充电的位置,坚决避免人车同屋。不要在楼道、门厅等室内公共区域充电,更不能在房间内停放充电,一旦发生火灾,高温有毒的热烟气极容易造员的伤亡。
三是要注意充电时间,坚决避免过长充电。由于很大一部分电动自行车没有过充保护功能,蓄电池充满电之后继续充电非常容易导致蓄电池的高温,这样的高温也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四是要注意充电的方式,坚决避免非线充电。要在固定的充电设施上充电,不要私拉乱接电线充电,有条件的地方,最好要建立集中智慧的充电装置,这样就能更好保护使用者包括我们每个人的安全。(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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